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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报到】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回国报到手续(联合培养类)

发布时间:2019-01-1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位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欢迎大家顺利完成公派研究生项目,按期返回祖国回到学校!

为方便办理返校报到、开展校内学术报告、提交项目总结材料等手续,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回国报道

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应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登记回国信息。

2.关于返校报到单和津贴发放

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回国返校后,应及时办理返校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申请-新增-异动类型(复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出复学申请。经导师、学院秘书、学院主管研究生领导、研究生院线上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复学申请报告单》和《复学返校手续单》,线下办理其他单位的签字盖章手续(可下载《手续单办理指南》)。全部办理完成后,将申请报告单和返校手续单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D406)处理办结。

若线上无法办理,请在研究生院首页-培养过程-学籍管理-表格下载中,下载《湖南大学研究生复学申请报告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下载打印《湖南大学研究生返校手续单》,线下办理各单位的签字盖章手续。全部办理完成后,将申请报告单和返校手续单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D406)处理办结。

按照《湖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14]36号)规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期间,研究生助学金停发,按期回国后恢复发放至规定学制期限止,出国期间停发的助学金不再补发。”研究生工作部核实助学金发放信息,如符合要求将继续发放研究生助学金。

3.公开学术报告和项目总结材料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所在学院做一个公开学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在外联合培养学习生活介绍、本学科相关前沿动态并简要介绍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协调安排学术报告场馆,并提前一周将学术报告的信息(讲座题目、讲座时间、讲座地点、主讲人、主讲人身份及简介、讲座内容摘要)(见附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hudagongpai@163.com)。

为全面了解公派研究生在国外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分析公派留学效益,听取公派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公派留学人员应提交留学总结。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出国留学专栏,下载填写《湖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总结报告(联合培养类)》。此外,根据项目总结报告整理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新闻稿,具体参考留学专栏中留学感想栏目(http://gra.hnu.edu.cn/info/1159/2909.htm或者http://gra.hnu.edu.cn/info/1159/2908.htm)。

项目总结报告和新闻稿电子文档及相关材料发至hudagongpai@163.com。项目总结材料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项目结题,否则无法顺利完成毕业答辩手续。

3、关于保证金提取表办理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不再收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的公告》,“自2017年3月31日起,不再收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

需要办理保证金提取手续的同学,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在线办理提取保证金的通知》(http://www.csc.edu.cn/news/gonggao/685)办理保证金提取。

4、相关联系信息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楼D栋406)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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