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指南》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本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即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立项信息,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每个项目申报人数不应少于3人,三年累计可选派不超过20人。
2.本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各学院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设计和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3.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每个申报立项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至多不超过5个。
4.本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报流程
项目采取学院自主申报、学校审核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2026年9月28日前,学院将项目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hnu.edu.cn。
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扫描件;
(2)项目各方合作协议电子扫描版;
(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2.10月上旬,研究生院审核推荐。组织申请学院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详见本项目专栏中“系统操作指南(项目申报)”。
3.11月-1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分为初审和答辩评审两个部分,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另文通知参加现场答辩。通过评审后的项目即可立项,并于2026年12月公布结果。
三、项目管理
(一)执行要求
1.学院承担获批项目执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获批项目在执行期内,选派规模、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2.学院须在执行期内对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模板见附件);须在执行期满时对项目进行执行期总结,总结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申报、录取、派出人数)、回国情况(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研究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主要问题、未来计划等内容。执行满三年项目或执行未满三年但获批名额已使用完的项目,如希继续执行,需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并参加专家评审。
(二)项目总结
须进行年度总结的项目(2项):“中意未来领军法治人才支持计划”“中非经贸合作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请项目负责学院于10月1日-10月16日期间登录系统(https://sa.csc.edu.cn/project)填报年度总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D栋406)
联系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五、相关链接
1.202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35
2.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36
3.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37
4.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应提交材料及说明(项目申报)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38
5. 常见问题解答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39
附件:
1.项目申请书(模板)
2.系统操作指南(项目申报)
3.年度总结及执行期总结报告填写模板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