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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3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加快培养一批服务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实施指南》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本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即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选派类别与规模、留学国别与单位等立项信息,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学校可推荐申报1项

2.申报项目应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应充分体现本单位在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优势及思路、举措;应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就业的全链条培养模式;应畅通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后服务乡村振兴的就业渠道。

3.重点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五类人才。重点支持设有乡村振兴研究院的高校及农业特色科研院所针对上述五类人才开展精准培养的项目,以及中西部地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工作的项目。

4.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机构。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5.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单位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6.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提供学费资助。

、申报流程

项目采取学院自主申报、学校审核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2026年9月28日前,学院将项目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hnu.edu.cn。

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扫描件;

(2)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电子扫描版;

(3)项目管理办法电子版,应包含选派流程、人选标准、学生回国服务保障机制等;

(4)学院主要领导推荐意见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扫描件;

(5)项目配套经费说明。

2.10月上旬,研究生院审核推荐。组织申请学院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详见本项目专栏中“系统操作指南(项目申报)”。

3.11月-1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资助项目。

、项目管理

1.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项目执行期间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2.学院承担获批项目执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明确学生回国服务保障机制,确保项目质量和留学效益。

3.学院须在执行期内对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内容。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的项目,将终止执行。

4.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学院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应包括三年来人员选派情况(每年录取、派出、已回国人数),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等。

5.项目执行期满,录取人数低于总规模50%的项目,到期后不再接受其申请继续执行;录取人数达到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可于到期后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D栋406)

联系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相关链接

1.2027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72

2.2027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实施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63

3.2027年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65

4.常见问题解答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66

 


附件

1.项目申请书(模板)

2.学院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3.系统操作指南(项目申报)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4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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