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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10月学位评定会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2017年10月学位评定会学位申请材料定于10月12日前由各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及相应学部,学部于10月19日前向学位办报送材料10月24日将召开校学位评定会。为如期做好本次学位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有关学位申请人员的论文答辩及往次校学位评定会确定的需重新答辩的缓评学位人员的重新答辩工作,对不需要重新答辩的缓评学位人员,除按学位材料目录清单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外,另需准备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请各学院根据《湖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完成本单位的学位评定工作。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将其对学位申请人的审核意见及表决结果(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填写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的相应栏内,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或加盖签名章)生效。

二、此次学位申请人员发表论文的要求参照湖大研字【2012】23号文《湖南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论文的规定》及校学位评定会相关会议纪要等文件。

三、根据湖南省学位办关于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的相关文件规定,保密论文不能参加各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具体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文)和湖大研字【2015】13号文《湖南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办理。

四、所有类别的研究生(包括留学生和同等学力)均需进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学位。《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湖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湖南大学博(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科研、论文工作报告表》、《学位基本数据表》以及学院的汇总表《湖南大学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基本情况表》都必须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此前已完成论文送审和答辩申请的学生可不从系统打印表格,但必须进系统补充填写“毕业与学位”下的所有步骤,否则在系统中无法申请学位)。另外,请研究生将本人学位论文最终版(PDF格式, <20M)和授权页(PDF格式, <0.5M,即论文扉页中有研究生和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与版权使用授权书》)分别通过“学位论文上传”功能和“授权页上传”功能上传到系统,该两项的电子版将用于上传万方和知网等数据库,请务必上传最终版,并且与学位申请档案袋中的论文纸质版保持一致。如果学位论文在学位评定会后需要修改的,请在本次校学位评定会后的2周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重新上传并提交修改后的纸质版(硕士交学部,博士及同等学力交学位办),过后系统将关闭上传功能。

五、论文纸质版提交数量为博士4本、硕士(包括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高校教师、自主招生的软件工程硕士)3本、同等学力2本。

六、从本次学位评定起,由学院负责派人粘贴毕业证和学位证照片,故学生提交的2张纸质版照片先由各学院收集保管,无需和学位汇总材料一起提交到研究生院,待接到粘贴照片的通知后再由学院统一携带照片到研究生院办理。

学位基本数据表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集中报送。

七、学位材料档案袋底部三项中“姓名”由学生本人填写;学院编号填写本人学号;学校编号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编号。

八、研究生、学院秘书、学部秘书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清单及系统操作步骤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地址http://gra.hnu.edu.cn/xwxk/xwsq.htm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7年9月11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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