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于2013年3月2日至3日进行,网上已报名并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3年3月2日—3月3日上午:8:30--11:30,
③应届硕士生报考普通招考的,持硕士研究生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④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普通招考的,持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本人最后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持国外硕士学位者持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本人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需原件)。
如报考自筹经费及委托培养博士生还须提供工作证、教师证、职称证、教学科研单位证明;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博士生还须提供“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考生提交的所在单位证明(点击下载)或教学科研单位证明(点击下载)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考生如果没有工作单位,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出示证明(格式参照单位证明)
五、准考证领取:3月中下旬请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
七、调档时间: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在复试拟录取公示期间须将个人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调入档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1.考生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湖南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按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4.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最近更新 ( 2013-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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