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13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综合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及提供的考生个人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已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请考生登录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时间拟定于2月27日—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在综合考核前须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复审,提交申请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作伪,将取消资格。
参加综合考核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报考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
3、通过资格审核复审的申请者必须参加综合考核,其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外语测试等。笔试内容包括英语、专业基础和专业内容。
4、、通过综合考核的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3月2日至3日的报名现场确认。
5、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更改博士生报考类别,参加现场确认后,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博士生普通招考的招生选拔程序。
6、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经商调档案和政审合格后,录取为2013 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附件:申请表
最近更新 ( 2013-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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