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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复试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2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我校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在同一时间段进行,现就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4月12下午至4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考生须关注学院网上通知),请考生做好相应准备。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点击进入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6个0),缴费标准120元/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三、考生在复试时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④硕士课程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⑥自我评价书;

⑦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查、外国语能力测试、材料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格检查。

1.学术水平考查和外国语能力测试

学院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材料评价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材料评价结论是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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