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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将于2023年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包括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明确学科专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以幼儿园、小学教师为培养目标的教育类研究生考核合格后,根据教师职业能力考核的科目,可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

以初级中学学科教师、高级中学学科教师、中职文化课学科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为培养目标的教育类研究生考核合格后,根据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考核的科目和培养目标,可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对以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应在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中加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其中,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已开考的科目,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未统一开考的,由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申请认定与“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各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确定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三、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内容与要求

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职业能力笔试和教师职业能力面试。一次性通过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职业能力笔试和教师职业能力面试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可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各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小组根据学院实际组织过程性考核,包含以下内容。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坚持师德为先,促进教育类研究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鉴定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以实践为导向,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3.教育实习、见习、实践

加强实践教学,全面考核教育实习、见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见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且教育实习、见习、实践合格。教育实习、见习、实践鉴定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4.完成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的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的学习

参加考核的教育类研究生应在331日前完成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的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的学习。学习网址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教育类研究生注册用户并选择老师身份,设置老师类型为师范生后,进入教师研修频道,选择“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完成10个学时的学习。

(二)教师职业能力笔试

笔试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对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职业理念与职业规范、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学生心理发展、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教学设计与实施等。

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教育类研究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考核笔试合格。学生需提供相应的国考成绩单作为资格审核的证明材料。

笔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教师职业能力面试

各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小组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结合本院特色组织教育教学能力面试,面试组成员应涵盖本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校内外教学专家等。

四、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安排

(一)学院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小组

各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小组,统筹落实本单位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和面试的各项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工作分工如下:

1.总负责人:由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全面负责培养过程性考核和面试工作。

2.思想品德审核负责人:由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负责学生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的审核。

3.成员:由本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4.工作联系人:传达学校文件要求,与研究生院对接能力考核的各项工作,收集与报送相关信息和数据。

(二)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2023324日前,学院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信息、考核学段和学科。学生参加考核的学段和学科应与主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二级学科)一致。学院报送《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三)学院组织学生培养过程性考核

2023331日前,学院组织本单位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教育类研究生及时完成专题培训学习,截图提交学院,学院收集学习情况填写《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见附件2)留存备查。

(四)学校组织教师职业能力笔试

2023416日前,研究生院组织教师职业能力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院组织教师职业能力面试

2023416日前,学院组织本单位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面试。

(六)学院汇总数据上报

2023418日前,学院报送《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教师职业能力面试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七)学校审批和上报名单

2023421日前,学校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2023520日前,学校报送2023届毕业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数据至湖南省教育厅。

五、其他

审核通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类研究生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时间等,根据教育部统一样式制作。

各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学院资格审核、过程性考核和面试的过程性材料需留存备查。


研究生院联系人:颜老师

电话:0731-88822824

地点:研究生院楼培养办公室D406

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731-88822454


附件:

1.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

2.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

3.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教师职业能力面试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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