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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湖南省教育厅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99号,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围绕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研究生教育创新和质量提升工程,深化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

(二)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

(三)下列人员本次不允许申报:未完成已承担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三、研究类型、范围及期限

(一)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重点项目5万元/项、一般项目1万元/项。我校向省教育厅申报限额数14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具体见《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限额表》(附件2)。项目负责人校内申报类型均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需通过学校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二)立项范围参考《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3),也可以自行选题。

(三)项目研究期限,一般项目为1年,重点项目不超过2年。


四、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初审推荐、湖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认的方式确定。

(一)2018年9月28日前,项目申请人填写《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

(二)2018年10月10日前,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填写《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将申报材料(《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及《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2018年10月17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推荐的一般项目名单和重点项目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四)2018年10月20日前,研究生院向湖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报送材料。

(五)湖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定立项资助项目。


五、项目管理

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管理,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2〕46号,见附件6)要求进行。

2.请各学院按时组织对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将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见附件7)与2018年的申报材料一起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罗鹏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楼D栋406A)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邮箱:pengluo@hn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99号)

      2.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限额表

      3.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4.2018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5.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6.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2〕46号)

      7.中期报告书和结题报告书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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