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自2014年设立“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与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开拓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和个人。
根据《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学会秘[2018]3号)(附件1),我校可推荐申请两项成果。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本次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二、“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2)。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申报(3月20日前)
1.请申请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教育成果奖(教育研究类)申报简表》(附件3)或《教育成果奖(教育实践类)申报简表》(附件4),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并于3月20日前将申报简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申请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各学院要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创新性,坚决杜绝材料不实和重复报奖等违反学术规范和道德的情况。
申报简表填写参考“教育成果奖获奖成果简介”(http://www.csadge.edu.cn/column/hjcg_jj)。
(二)学校评审与材料完善(5月1日前)
1.4月2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成果,并通知相关申请人填写《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教育研究类)》(附件5)或《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教育实践类)》(附件6)。
2.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制作申请书,准备和完善支撑材料(含成果报告、佐证材料、推荐信等),网站展示申报成果并确保网站至正式颁布评奖结果期间持续正常运行。
3.申请人于5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定稿版材料,书面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lijian@hnu.edu.cn。
(三)申报人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5月14日前)
申请人登陆申报系统(链接),注册个人用户账号,并根据系统提供的模板在线填写申请书正文,上传成果报告、佐证材料、推荐信等支撑材料。在线填报完成后,点击“生成PDF”,检查内容、格式,确认无误后提交。
(四)学校审核和报送材料(5月28日前)
研究生院登录系统审核申报材料,并将审核通过的“教育成果奖申请书”签章后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五)学会材料审查和评审
学会秘书处在收到书面“教育成果奖申请书”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在学会网站公布申请名单。
2018年6月-2018年8月,学会组织网络评议。2018年9月,学会组织复评答辩。学会会长工作会审定拟获奖项目成果名单,学会秘书处在学会网站公示七日,公示期满正式公布最终获奖名单。最终获奖成果由学会颁发“教育成果奖”获奖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731-88821813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D栋406A)
联系邮箱:lijian@hn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1、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学会秘[2018]3号)
2、《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
3、《教育成果奖(教育研究类)申报简表》
4、《教育成果奖(教育实践类)申报简表》
5、《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教育研究类)》
6、《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教育实践类)》
7、第一、二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