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欢迎大家顺利完成公派研究生项目,按期返回祖国回到学校!
为方便办理返校报到、开展校内学术报告、提交项目总结材料、提取保证金等手续,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返校报到单和津贴发放
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回国返校后,应及时办理返校手续。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湖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类)返校报到手续单》,按照表格流程办理。
按照《湖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14]36号)规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期间,研究生助学金停发,按期回国后恢复发放至规定学制期限止,出国期间停发的助学金不再补发。”
研究生工作部核实助学金发放信息,如符合要求将继续发放研究生助学金。
2、公开学术报告和项目总结材料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所在学院做一个公开学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在外联合培养学习生活介绍、本学科相关前沿动态并简要介绍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协调安排学术报告场馆,并提前一周将学术报告的信息(讲座题目、讲座时间、讲座地点、主讲人、主讲人身份及简介、讲座内容摘要)(见附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hudagongpai@163.com)。研究生院审核学术报告信息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专栏(http://gra.hnu.edu.cn/xsjl/yjsxslt.htm)发布,供感兴趣的湖大学生参加。
为全面了解公派研究生在国外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分析公派留学效益,听取公派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公派留学人员应提交留学总结。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出国留学专栏,下载填写《湖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总结报告(联合培养类)》。此外,根据项目总结报告整理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新闻稿,具体参考留学专栏中留学感想栏目(http://gra.hnu.edu.cn/info/1159/2909.htm 或者http://gra.hnu.edu.cn/info/1159/2908.htm)。
项目总结报告和新闻稿电子文档及相关材料发至hudagongpai@163.com。项目总结材料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项目结题,否则无法顺利完成毕业答辩手续。
3、关于保证金提取表办理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不再收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的公告》,“自2017年3月31日起,不再收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
需要办理保证金提取手续的同学,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在线办理提取保证金的通知》(http://www.csc.edu.cn/news/gonggao/685)办理保证金提取。
4、相关联系信息
项目联系人:孙丽明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楼D栋406)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