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公派留学研究生管理,现将派出回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手续
录取人员须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须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须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预定机票等手续。
公派留学研究生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应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登记回国信息。
二、学生因公出国手续
录取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办理完成相关派出手续后,离校出国前须办理湖南大学学生因公出国手续,登录“外事管理与港澳台事务管理系统”在线申报→自行办理护照签证(通行证签注)→出访→归国报备(回国后报备)。外事管理与港澳台事务管理系统登录方式:通过学校个人门户→业务系统→外事管理系统进入。
三、保留学籍手续
录取人员办理完成湖南大学因公出国手续后,出国前须按照“研究生学籍异动办理指南”(办理方式详见https://gra.hnu.edu.cn/info/1060/8203.htm)线上办理保留学籍离校手续。录取人员登录个人门户,在“一网通办”搜索“研究生休退学、保留学籍离校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保留学籍申请,上传外事系统审核通过的截图。
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回国后须线上办理复学返校手续,登录个人门户,在“一网通办”搜索“研究生复学返校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校医院体检后上传体检报告,提交复学申请。
四、回国总结材料
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回国信息登记、在外事管理与港澳台事务管理系统完成归国报备、在一网通办完成复学返校手续后,还需完成一次公开学术报告和提交总结报告。
1.公开学术报告。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所在学院做一次公开学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在外联合培养期间的科研经历和学术成果、本学科相关前沿动态等并简要介绍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应协调安排学术报告场馆,并提前一周将学术报告的信息(讲座题目、讲座时间、讲座地点、主讲人、主讲人身份及简介、讲座内容摘要)在院内发布。
2.公派总结报告。为全面了解公派研究生在国外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分析公派留学效益,听取公派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公派留学人员应提交留学总结(模板见附件)。
公派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udagongpai@163.com。总结材料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项目结题,否则无法顺利完成毕业答辩手续。
五、联系方式
1.公派整体事宜:研究生院罗老师,88822824,研究生楼D406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学生因公出国手续: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肖老师,88822355,学校第二办公楼224室。
3.保留学籍手续:研究生院王老师,88821813,研究生楼D406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