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于2016年1月8日-2月15日正式开通(点击进入),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招生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1、非定向就业:被我校录取的所有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脱产学习。录取的在职考生,须辞去原单位工作(提供离职证明材料)。
2、定向就业:招收对象仅限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三、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
四、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直接攻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并缴费,因此不用再进行本次博士生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
(一)时间:2016年1月8日—2月15日
(二)报名要求:考生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认真校对各项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在学硕士的注册学号、已毕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白底,六个月内的证件照),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打印《湖南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号和密码。
(三)填写外语成绩:
1.对于普通招考方式,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外国语科目的笔试,考生在“备用信息1”填写2013-2015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成绩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或TOEFL或IELTS成绩。
若考生已参加最近的WSK考试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TOEFL或IELTS考试,未查询到成绩的,则暂不填写,但必须在2016年3月10日之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供外语成绩。
若考生尚未参加上述考试,请抓紧时间报名参加TOEFL或IELTS考试,网上报名时暂不填写外语成绩,须在2016年3月10日之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供外语成绩。
2.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申请时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需达到的要求:
-英语(PETS5):笔试总分4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
(2) 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总分425分(含)以上。
(3) 参加托福考试,成绩达到85分。
(4)参加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达到5.5分。
(5)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3.通过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外语水平要求以学院的要求和考试考核办法为准。
(四)网上缴费:
1.缴费步骤:待博士生报名所有信息录入完毕,校对无误“保存”、“提交”后,进入“报名状态查询”点击“缴费”即可支付报名费。
2.缴费标准:
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考生:缴费470元/人(含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
普通招考考生:缴费350元/人(复试费在复试时另行缴费)。
3.考生在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或不能参加考试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上传材料扫描件(要求PDF格式):
考生在网上应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硕士研究生证;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注意:《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并按要求打印。
《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五、寄送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向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寄或送以下材料(原件在复试前提交学院审核):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④硕士课程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⑥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⑦自我评价书;
⑧两份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相关说明
1、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2、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只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向研招办提交登记表(需加盖所在省教育厅的民教处公章)。
4、“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5、我校根据专项计划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6、考生可通过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名单及其招生名额。
7、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导师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或硕博连读生或申请-审核制考生的情况可咨询报考学院或导师。
8、考生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必须在2016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后发现重复录取的,我校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9、请考生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
10.我校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学院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南校区逸夫楼北栋205室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2856
传真电话:0731—88822863
最近更新 ( 2016-0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