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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3-1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亲爱的同学们: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多国扩散,我校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牵挂每一位湖大学子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和湖南大学有关工作要求,现对2020年赴国/境外交流和已经在外学习的研究生同学给予以下温馨提示:

一、针对目前已在国/境外交流学习的研究生

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有关要求,坚定政治立场,自觉抵制任何境外势力在意识形态和思想方面的渗透。按照研究生工作部有关要求及时向研究生辅导员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向国内导师汇报科研进展,定期向辅导员和导师汇报思想状况。

注重个人防护和安全保护。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和最新防疫政策,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在外期间,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须第一时间做好自身隔离防护,同时向我校、当地接收院校及家人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应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寻求帮助并在当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医。

做好科学研判和学业调整准备。密切关注当地使领馆有关通知公告,综合研判当地疫情形势,必要时可向当地使领馆申请中途回国暂停学业。如留学资助期限临近结束,且已完成有关国外研究计划,在征得国内外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使领馆申请结束公派留学项目提前回国。(校内办理程序见通知:http://gra.hnu.edu.cn/info/1157/2896.htm)

二、针对准备回国的在外交流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未正式开学前,学生应直接返回家庭居住地,不得提前返校。回国前,应提前了解国内入境口岸和家庭居住地政府、街道、社区等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行程,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用品;启程和抵达家庭居住地全程中,与家人、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在途中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和配合各地机场、车站等防疫检查和告知义务,保证自身安全,不私自改变行程。

三、针对尚未派出的2020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研究生

鉴于目前疫情情况及各国入境与防控政策,如无特殊需要,建议取消或推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计划。

获留学基金委资助且留学资格有效期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的同学,如申请延期派出或放弃公派留学资格,需首先完成校内申请并获批准后,再向留基委申请办理相应手续。(校内办理程序见通知:http://gra.hnu.edu.cn/info/1158/6343.htm)

四、官方信息渠道

1. 国家移民管理局(微信号:nianews)

涉及内容:有关国家入境管制措施最新信息等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官网首页:https://www.csc.edu.cn

最新公告: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

3.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微信号:cscse1989)

涉及内容:国家公派项目人员手续办理最新信息等

4. 领事直通车(微信号:ls12308)

涉及内容:安全提醒、领保资讯、紧急求助等

5.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五、校内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电话:0731-88822824

邮箱:hudagongpai@163.com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电话:0731-88821350

邮箱:ygb@hun.edu.cn

3.针对目前在海外交流学习的研究生,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地区建立了交流群,请在海外交流学习的研究生及时加群。 


    海外学习研究生交流群        海外学习研究生交流群       海外学习研究生交流群

          北美洲                     欧洲                  亚洲大洋洲

   同是湖大人,共迎一场战!疫情面前,请各位同学理性面对,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时刻注意自身防护,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湘水流入海,楚云千里心,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克时艰,期待春暖花开,相约岳麓山下,再品千载书香!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3月15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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