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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湖大行字〔2020〕3号),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整体工作安排

自2月17日起逐步推进在线教学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到3月2日全面在线教学。学校正式开学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转线下、线上线下联动、线下集中补课等方式,保证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如质如量完成。


二、学院主要任务

1、成立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根据《湖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方案》制订各学院的研究生教学工作实施方案,于2月15号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组织任课教师或教学团队制订具体的课程在线教学方案,并在2月17日逐步启动在线教学。公共课定于2月17日全面开始在线教学,采用“学堂在线慕课+任课教师在线辅导”混合式教学模式,实施方案由承担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专业课在线教学方案经开课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在线课程教学方案应包括使用的网络平台及教学资源、教学方式及考核方式等具体内容。

3、在线教学所必需的课堂在线“雨课堂”、超星“学习通”、爱课程、智慧树等教学平台使用费或技术服务费,将由学校统筹解决。在线教学所需的数字资源使用费,公共课报研究生院统筹解决,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负担。

4、做好选课学生情况摸排,对学生毕业需求、在线学习条件等逐项核查。指导学生在2月14日前完成选课,核定春季学期选课数据,做好被取消课程研究生的改选课工作。做好任课教师和选课学生的衔接工作,将课程的线上课堂信息和通讯群信息及时通知选课学生,并填写《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信息采集表》(附件1)报研究生院。

5、线上教学按线下教学的同一标准计入教学工作量,对专门增设的在线课堂及补课单独核算工作量。对于选课人数较多的课堂可配备必要的课程助教。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统筹解决,专业课由学院负担。

6、加强对任课教师在线教学内容的审核,确保授课内容导向正确,不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内容,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7、全面掌握在线教学教师与学生的困惑和困难,及时作出回应并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湖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组织每周线上教学情况统计,采取有效方式开展教学检查。充分利用平台学习行为分析数据,加强对线上教学及质量情况的检查,做好教学过程留痕和考核。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与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要坚持同一标准、同一措施和同等对待。

9、明确在线教学纪律要求,任课教师要按照课表按时高质量教学。对在线教学取得突出成绩的任课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学校予以相应支持和奖励。对在线教学中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学校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任课教师主要任务

1、2月14日前,制订出所任课程在线教学方案,公共课由承担学院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专业课由各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参加学校“在线教学系列工作坊”,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2、创建在线课堂,建立课程QQ交流群或微信交流群,完善课程简介、学习要求、学习时间、考核方式、答疑时间安排等发布工作,课程信息应及时报送学院。

3、根据选课系统导出的选课名单(含联系方式),核对线上课堂的修课学生名单,了解学生的基本状况与学习环境,根据教学需要及时上传、更新在线课程各项内容,明确在线教学的课堂纪律和要求。

4、对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选课学生,通过邮寄学习资料、电话沟通等方式提供帮助,鼓励学生因地制宜开展自学,待开学返校后以适当形式补课,相关情况报学院备案。

5、严格把关在线教学内容,确保授课内容导向正确,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不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言论。

6、公共课在线教学采用“学堂在线慕课+任课教师在线辅导”混合式教学模式。专业课可采用平台直播、微课录制、课件分享、慕课学习等方式灵活开展。在线教学期间,应积极开展在线讨论、答疑、辅导和测验,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做好学生课程测验和阶段性考核,确保教学质量。


四、导师主要任务

1、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建立相应的研究生学业指导群、网上研讨班,利用微信、QQ、邮件等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论文撰写进行指导,每周不少于一次。

2、全面掌握研究生的身体、生活及学习状况,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对于存在困惑或困难的学生,要及时给予心理疏导与力所能及的帮助,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学院。

3、研究生导师在此次疫情防控战中的突出表现与典型案例,将作为评选优秀导师及优秀导师团队的重要依据。


五、研究生主要任务

1、2月16日前,根据研究生选课系统中的线上授课信息和学院相关信息提示,实名加入线上课堂和课程通讯群,及时在手机或电脑上安装和熟悉在线学习系统。如涉及到课程取消等情况,应在导师指导下,调整个人培养计划,改修其他课程。

2、2月17日起,根据课程安排参加线上教学。选修公共课的研究生,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慕课平台(网址和登陆方式待更新),学习对应慕课课程,参与任课教师线上辅导。选修专业课的研究生,根据任课教师课程安排及相关通知开展课程学习。

3、服从并积极配合学院、任课老师及导师的在线教学安排,有效利用任课教师、导师提供的教学科研资源开展学习与研究,按要求及时报送课程学习安排、研究计划及进展情况。

4、受客观因素限制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向学院和任课教师请假,根据任课教师建议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开展自学,争取返校后能跟上教学进度。

5、在线教学期间,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并签到,积极参加线上交流和讨论,准时完成课程作业和测验,主动配合老师教学工作。


联系人: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李   建    88821813,13875874451

孙丽明    88822824,15211055476

钟爱龙    88821813,15874213578

联系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胡   浩    8882125718508451118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2月11日


附件:

1.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信息采集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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