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研究生证遗失或损毁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补办。为了保证补办工作的严肃性,今后凡需补办研究生证的必须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刊登遗失(损毁)作废启事后,方可补办。本学期研究生证补办工作将于6月15日开始,请遗失或损毁研究生证的同学及时刊登遗失(损毁)作废启事,拿报纸原件到各学院登记报名(只填写汇总表,学生不单独填表),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后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补证事宜。
培养办公室不受理研究生个人申请补办研究生证。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