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过程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过程 >> 专业学位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增强实践能力的重要保障。为统筹做好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根据《湖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对象

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往届未完成专业实践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结合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二、实践前期准备

1.各学院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应成立专业实践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各项工作,落实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的管理责任,摸排研究生外出实践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动态掌握情况变化。

2.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充分发挥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在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中的作用,在做好学业指导的同时,关注、关怀研究生的生活、身心健康情况和思想动态,关心、了解研究生的居住地点、学习和工作情况,指导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专业实践的方式与内容

1.专业实践的方式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在校内导师的安排下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专业实践:

1)依托校内导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充分发挥校内导师与企业、行业的联系,可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协商安排专业实践。

2)依托学校(或学院)与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等联合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研究生去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在校内外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按照所在专业类别或领域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与校内导师一起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包括实践的目的及意义、实践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实践的地点及进度安排等内容,由学院审查同意后开始专业实践。专业实践结束后要及时开展专业实践考核。

四、专业实践考核

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专业实践期满,需进行专业实践考核,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各学院应在20225月前完成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基本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推迟考核时间。

五、工作进度安排

1.2021731日前,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专业实践计划,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开展专业实践。

2.20225月前,研究生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各学院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考核小组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专业实践考核成绩。考核通过后取得专业实践环节规定学分。

六、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专业实践环节管理,认真做好专业实践活动安排,健全完善专业实践的管理与考核细则。落实校内外双导师培养模式,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管理。实践形式、时间要求等按全国专业学位教指委和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2.做好防控,确保安全。各学院要提前做好疫情防控预案,重视专业实践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建议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开展专业实践。实践期间,研究生须按属地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导师为外出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

3.加强考核,注重质量。各学院要充分尊重校内外导师、实践单位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研究生专业实践。鼓励学院评选专业实践优秀成果和优秀研究生,着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能力。

 

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联系邮箱:yanfan@hn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617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