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专栏

【会议材料】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加快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10-22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即将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基础上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国研究生教育也已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面临新任务。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729日,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孙春兰副总理出席会议传达指示批示并发表重要讲话。

为筹备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教育部自2018年即着手研究起草《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系列文件。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意见》,今天正式发布。下面,就有关情况向大家做简要介绍。

一、《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

(一)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研究生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坚持‘四为’方针,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明确要求,深刻揭示了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大格局,是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人民群众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等最前沿,培养适应多领域需要的人才。729日,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孙春兰副总理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研究生教育定位,突出“研”字,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注重分类培养,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严格质量管理,推动研究生教育新发展。730日,教育部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陈宝生部长要求,教育系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配套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

(二)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了新时代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走过了不平凡历程,取得了丰硕成果。70多年来,我国累计培养了1000多万博士、硕士,今年在学研究生将达300万人,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经过70多年的奋斗,我们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基本实现了高层次人才的自主培养,有力支撑了科技创新和国家战略发展。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关键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正在经历从大到强的转变,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挑战,人民群众对研究生教育的需求也更加多样化;国际上大国竞争日益激烈,研究生教育的战略性、重要性更加凸显,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更为迫切。今天的研究生,就是明天科研创新的主力军,他们的学术能力、学术作风、志向追求,决定了整个中国科研创新的高度,决定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速度。研究生教育代表的是国家最高教育水平,新时代的研究生教育一定要有大视野、大胸怀、大担当、大格局,才能在国际竞争舞台上争得一流。

(三)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直面新问题,落实新任务

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对研究生教育规律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学校还片面追求规模扩张,高质量、个性化培养不足;二是学科专业调整刚刚起步,对紧缺人才培养和“卡脖子”技术突破的支撑不够有力,学位授权改革有待持续深化;三是导师规模不断扩大,总体素质有保障,但一些导师责任没有压实、指导能力不够,师德师风建设仍需加强;四是研究生培养机制还不完善,分类培养体系建设有待持续深化,差异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尚不健全,对重点学科、基础学科保障还不到位;五是法律法规滞后于实践发展,对分级管理和分类评价有影响。一些单位内部质量管控不到位,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学位“注水”现象。新问题新挑战提出了新任务,我们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春兰同志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推动研究生教育深层次、结构性变革,加快发展更多机会、更好品质、更佳体验、更强力量的研究生教育。

二、《意见》提出的关键改革举措

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意见》研制工作,陈宝生部长多次做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翁铁慧副部长在北京、上海等地,亲自主持召开座谈会,反复听取意见。研究生司分别赴东、中、西部12个省区开展深入调研,实地考察20余所高校,召开30多场座谈会,听取了100余所高校的意见和建议。文件制订工作,得到了发改委、财政部、部内司局以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大力支持。聚焦中央关心、战线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意见》明确“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关键改革举措: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不管什么时候,为党育人的初心不能忘,为国育才的立场不能改。研究生教育要坚守立德树人、前瞻引领、研究创新的初心,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第一位。《意见》强调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断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健全“三全育人”机制,将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落实到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总书记明确指示要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意见》提出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和动态调整新机制。设置交叉学科门类,着力推动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按照高校自主调、国家引导调、市场调节调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国家依法施策,同时推动培养单位依法办学,用好自主权,处理好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传统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文科与理工科的关系,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

三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意见》指出要更加注重分类培养,进一步深化科教融合,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产教融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增强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资源调控的精准度,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教育部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及时响应,已经布局20所高校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与卫健委联合实施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四是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决定着整个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意见》提出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晰职责边界,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给负责任的导师撑腰。教育部即将出台配套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同时,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

五是严格质量管理。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在管理上更要高标准、严要求,把提升质量作为核心,把工作重心真正回归到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上来。《意见》提出严把入口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把愿意读书、忠诚可靠、德才兼备的好苗子选拔出来。严把过程关,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用好学位授权点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检测。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六是加强条件资源保障。《意见》提出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加大博士生教育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支持,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支持服务,引导行业产业等各方有效发挥力量,强化资源配置,完善条件保障。

三、落实《意见》的十大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教育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印发此《意见》的同时,也正在抓紧推进印发其他系列文件,内容涉及学科专业体系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导师队伍建设和全面质量管理等方面,近期将陆续印发。为确保文件及时落实、取得实效,教育部综合提炼《意见》等系列文件的重点工作,研拟 “十大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以更好地发挥指导督导引导作用。

一是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的行动,包括三项。第一,学科专业建设改革行动。构建设置规范、动态调整的学科专业目录管理新机制,开展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提升专业学位培养能力和培养规模;建立国家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清单,健全国家急需学科专业的引导机制,提升学科专业体系与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匹配度。第二,交叉学科高质量发展行动。完善交叉学科门类发展机制,研究制定《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交叉学科发展特区,设立一批交叉学科中心,搭建交叉学科发展的国家级平台,构建放管结合、规范有序、相互衔接的交叉学科发展体系,为交叉学科发展创造更好环境。第三,产教融合建设行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打造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带动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基地建设;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设立“产业(行业)导师”, 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完善产教融合联合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加强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对接,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

二是着眼于战略支撑和高端引领的相关行动,包括两项。第一,一流学科培优行动。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已经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重要作用的国际可比学科和方向上,尽快取得突破,进入并保持在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学科,以及服务治国理政新领域新方向上,取得创新性特色性成果,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作出贡献,打造国际一流、中国特色学术标杆。第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高层次人才培养行动。聚焦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组织“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一流企业(院所),统筹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平台等资源,以超常规方式加快培养一批紧缺人才,为国家解决“卡脖子”问题和推进科技创新做出贡献。

三是着眼于夯实基础,培育核心竞争力的相关行动,包括两项。第一,基础学科深化建设行动。支持一批事关原始创新支撑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基础学科,以及具有极高保护传承价值的“绝学”、冷门学科,改善相关学科发展生态,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深化科研组织和评价体系改革,健全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夯实长远基础。第二,博士生教育提质行动。超前布局博士生教育,差异化扩大博士生规模;探索建立招生计划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培养单位予以必要限制;优化布局结构,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健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加大投入力度,改革完善资助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机制,为博士生教育持续发展营造更好支撑环境。

四是着眼于固本培元,深化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的相关行动,包括三项。第一,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强化育人导向,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明确指导行为“十不得”;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推动评选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激发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导师队伍水平。第二,课程教材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发布《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构建研究生课程知识体系;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推动“四个一批”建设(即: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高校,推出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树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规范教材建设,评选优秀研究生教材,提升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质量;试点打造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第三,质量提升和管理行动。印发相关文件,强化全过程培养质量管理;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检查结果与资源投入形成联动;完善学位论文抽检制度,强化抽检结果反馈使用;开展就业状况跟踪调查,为学位授权点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等提供参考;完善监督惩戒机制,提高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的底线思维和自觉意识。

四、协力奋进推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推动研究生教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凝聚多方合力,共同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开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学深悟透,全力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研究生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是请各地各培养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抢抓机遇,大胆突破,对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改革实施办法,明确改革发展目标,提出关键落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委靠前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各单位主动作为,谋好篇,布好局,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借助行业产业等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专家组织作用,共同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以上就是对《意见》和有关情况的简要介绍。我国研究生教育已走过千山万水,未来仍需跋山涉水。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大力支持,这当中也离不开媒体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记者朋友们继续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时间:2020-09-22 来源:教育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