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

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进一步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安排,2025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现发布2025年工作启动通知,请各学院及申请人提前做好申请联系及相关选派工作:

一、选派项目及类别

依托个人申请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重点支持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指我校博士生在读期间赴国外联合培养,从事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研究。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指我校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2.中外合作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家、高校、科研院所等签署的协议共同选拔和资助,如荷兰互换奖学金、与剑桥大学合作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等。选拔专业、类别及条件遵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各互换奖学金遴选通知或选派办法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在欧亚非地区和美大地区签署有几百个奖学金合作协议,可选择与自身专业相关具有明显学科优势的院校合作奖学金积极申请。可通过国家留学及基金委网站项目检索功能,按留学国别和选派类别进行查询;可点击下方链接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2025年项目陆续更新中):

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86

3.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我校目前主要选派人员参加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以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本项目有两种申请办法:(1)学生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获得正式实习录用通知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2)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如国际贸易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民航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电信联盟等国际组织等)合作的岗位。

申请人应为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亦可申报。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选拔对象一般为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选拔专业、类别及条件遵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通知或选派办法要求,可点击下方链接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68

4.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配套子项目,选派对象为高水平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1个月。

5.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应届博士生)

该项目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从事研究工作,如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等。我校主要选派全日制非定向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1)选派类别:博士后(6—24个月);(2)申请条件: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委培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已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并符合外语水平以及其他申报条件。具体申报要求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项目简章为准。

依托项目制申请

“项目制”简介:按照“先立项,后选拔”的选派办法,由相关学科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及与国外院校合作情况,先行申报留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获批立项后,项目单位按照获批的人选类别及有关条件自主开展人员选拔和派出管理。获批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为三年。

6.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该项目旨在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应围绕其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及其交叉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特色学科进行申报。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执行,鼓励各学院相关学科,结合人才培养需求积极申报项目。2025年我校有“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集成光电材料与技术”“土木工程建造与智能化”“人工智能”等4个项目在执行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超算与智算融合”“工业设计”等3个项目在申报中。具体人员选拔类别和申请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选派通知。可点击下方链接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7.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该计划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人才。重点选派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以培养智库型人才为目标,尤其支持对某一地区某一领域的深耕式研究。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2)访问学者:3-12个月;(3)博士后:6-24个月;(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6)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必须通过学校与国外学校/机构的合作渠道申请派出。

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执行,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实际先行申报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立项后,由学校及项目所在学院负责项目选派管理工作。目前我校有2个项目在申报中,具体人员选拔类别和申请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可点击下方链接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64

二、选派原则及派出专业

1.选派工作应结合学校及学院研究生培养、科研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划。

2.坚持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及实验室(不含港澳台地区)师从一流专业导师。同时,请结合本人培养计划,慎重考虑国际形势等可能影响实际派出的情况,合理选择留学单位及安排留学期限,避免造成无法派出或无法按期毕业等情况。

3. 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

4.各学院必须在确保选派学生质量基础上,重点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积极推荐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重点推荐国内导师已与国外接收院校、导师有合作科研、课题或研究的学生。

5.各学院须对申请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等进行严格考察把关并提出明确意见。

三、申请条件及申请要求等

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相关项目简章以及《湖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2.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脱产在读(不包括各类委培、定向)学生,并符合我校关于不同类别申请人的具体要求。

3.符合相关项目简章关于人员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申报年龄等条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提醒:因国家留学基金委尚未公布2025年项目实施细则,请先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专栏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相关内容,并仔细阅读其中关于项目的申请条件、外语水平要求以及各项目的申请要求进行申请材料准备。最终项目实施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2025年最新办法为准。

四、选派办法

1.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及学科建设需要,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并须安排领导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指导申请人做好申请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国内导师在对外联系、制定学习计划等方面的作用,可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赴国外学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

2.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及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学院应成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学校相关要求,做好院内申请人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材料评审和专家评审工作,联合培养博士生需参加答辩,确保选派出政治过硬、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科研发展潜力的申请人。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主要依托学院、导师及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合作渠道选派(单位与个人渠道);同时可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选派(专项)。具体资助条件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相关项目简章为准。

五、时间工作安排(大致安排,具体以各项目实际通知为准

1.2024年年底:各学院进行宣传动员,举办经验分享会、宣讲会等活动,导师、学院应为学生申请提供相应支持。

2.2024年12月-2025年2月中旬前:拟申请人应于2025年2月16日春季学期开学前,完成对外联系,获得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包括:国外院校正式邀请函、国外导师简历、外语水平证明、国内导师推荐信、双方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计划、成绩单等材料。

3.2025年2月底:申请人根据项目具体通知时间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4.2025年3月:各学院组织初审,包括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至研究生院。

请特别留意: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均合并为3月申报(包括攻博和联培博士所有类别),取消原5月批次。

5.2025年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上报至国家留基委,同时组织获推荐人员进行系统填报

6.2025年3月-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布入选名单。

7.2025年8月-9月:参加相关出国手续说明会、行前教育说明会。

8.2025年8月-9月起:学生陆续派出。

9.各类别项目具体申请时间以各项目实际通知为准。

六、项目信息公布及咨询方式

1.项目信息公布渠道: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项目检索功能:https://bg.csc.edu.cn)

(2)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国际交流——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http://gra.hnu.edu.cn/gjjl/gjgpyjsxm1/tzgg.htm)

2.咨询方式:湖南大学公派交流QQ群(群名:HNU-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交流群;群号:552518050),以“姓名+学院+年级”实名申请加入,入群后请按相同格式及时修改群名片。如有申报相关问题,请优先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或学院公派留学负责老师咨询。

3.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地址:研究生院D栋406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731-88822824

邮箱:hudagongpai@163.com

七、特别说明

1.请有意申请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同学,与本人导师商讨后尽快与国外学校、导师联系,务必在2025年2月16日新学期开学前,获得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材料,包括:国外院校正式邀请函、国内导师推荐信、国外导师简历、外语水平证明、双方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计划、本科起至申请时最近一个学期正式成绩单、有效身份证明(申请时须含3个月以上有效期)、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研究生院计划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组织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宣讲会、邀请往届成功申报的同学作经验分享等活动,具体通知请随时关注信息发布渠道。

3.研究生院不受理本科生公派项目。

4.录取后,申请人不得因个人主观原因擅自放弃留学资助资格,请结合本人学业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慎重考虑。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7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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