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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8〕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我校2019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已经确定,现将有关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港澳台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单科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60分。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5月18日—5月20日,由各学院组织,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由学院制定,并通知到考生本人。

复试费用:复试费用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实施,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提交查验的相关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

2.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

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

3.报考硕士生: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学证明(如现在祖国大陆高校在学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打印件);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四)体检

    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关文件执行。

    地点:湖南大学校医院

    时间:5月17-20日(工作日)

   (五)录取办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参照《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学院自定。

    三、复试考生名单


              姓名
            报考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杨正瑞 建筑学院 081300 建筑学
简嘉政
工商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
张雅婷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055200
新闻传播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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