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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1-1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一、招生计划

湖南大学2018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650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和援疆博士师资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博士生。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招收对象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和“援疆博士师资计划”这三类专项计划的考生。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毕业时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除以上三类专项计划考生外,我校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

三、学制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学制为4年。

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5年(博士生阶段至少满3年)。

四、选拔方式

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

其中,国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3.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6.符合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具体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

(四)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国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3.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要求:英语(PETS5)笔试总分≥45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0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0分;德语(NTD)笔试总分≥50分。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总分≥425分。

(3)托福考试成绩≥85分。

(4)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5.5分。

(5)英语专业毕业者(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硕士)。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并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者。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符合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接攻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缴费,不再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

(一)考生阅读报名公告,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月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

(二)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9)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的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将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

3.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建议以PDF或JPG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4.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所在省教育厅的民族教育处公章)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寄送至研招办。

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核与评价

(一)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

1.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考核时间:2018年3月。

2.普通招考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初试和学科综合考核。

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两门专业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学校不统一指定专业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提供历年试题。初试和考核时间:2018年4月。初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3.考生在学科综合考核前将网上报名提交过的电子版材料打印装订后,按时提交至学院。学院根据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4.学科综合考核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确定。考核方式为面试或者笔试与面试结合,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各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为准。

5.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成立相关学科的考核小组,各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

6.学科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7.体检

考生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硕博连读生的申请程序和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18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

(三)直接攻博生的申请程序和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

九、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十、学费与奖助

学费: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开始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所有博士研究生都应缴纳学费,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二)考生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须在 2018年 5月 21 日前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后发现重复录取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只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五)入学报到:新生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公告、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七)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包括导师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情况。

(八)我校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学院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传真电话:0731—88822863

电子邮箱:yzb@hnu.edu.cn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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