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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3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湖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湖大行字〔20203号),为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能顺利毕业,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一)确保论文撰写质量

培养单位和导师应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或网上资源对学生进行远程协助指导,各位同学需合理利用假期做好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保证学位论文撰写质量。

(二)分时论文送审方式

1. 202039日前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流程:

1)论文材料提交审核:①博士生提交电子版送审申请,包括学位论文、简况表及相关数据信息;②导师审核;③培养单位秘书对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审核送审材料;④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培养单位将审核通过的上述材料发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xueweiban@hnu.edu.cn

2)论文进入送审程序: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即进入送审程序,审查未通过则退回。

3)论文评审意见反馈:疫情期间,研究生院会及时将电子版评阅意见发送至各培养单位。

2. 20206月毕业(包括39日后进行盲审)的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流程:

拟于20206月毕业的博士生学位论文送审手续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系统预计39日启动,具体送审流程将后续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由各培养单位按常规进行,涉密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所在培养单位另行安排。培养单位另有要求的,以培养单位要求为准。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请尽早咨询所在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一)确保应届研究生按期毕业

对拟于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及导师应积极推进其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尽最大可能地帮助研究生按期毕业和获授学位。

(二)合理安排学位授予工作

20204月、6月学位授予工作安排按原定计划暂不调整,校学位评定会的召开时间分别暂定421日和69日,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分别暂定47日和526日。若疫情对研究生按时毕业及学位授予带来了较大影响,学校可视情况适当顺延,或考虑7月份增开一次校学位评定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结合本单位实情,确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学位申请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及时向研究生公布。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答辩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采用视频会议形式进行,不得组织现场答辩。视频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会程序、答辩质量等必须与现场答辩保持一致,答辩委员会主席须聘请本校人员。进行视频答辩的研究生应在单独空间全程独自进行,答辩秘书负责对答辩全过程录音、录像,答辩会的所有音频、视频资料由培养单位统一留存备查,研究生院不定期抽查。答辩委员、答辩秘书、答辩主席等人员签名后期补办。疫情解除后,学校全面恢复现场答辩,不再进行视频答辩。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环节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等环节均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系统预计于39日开放。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将后续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

研究生院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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