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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南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2-12-19  发布作者:  点击数: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12月24-26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请在湖南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湖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见: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sjyksy/web/ksyzkzx/202212/t20221218_29163640.html和本须知的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

一、考前准备

1.打印准考证。12月14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开通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服务,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注意: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抗原(核酸检测及健康状况申报生应在2022年12月19日-20日14点期间完成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采样并于2022年12月21日14点前在湖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上报平台(以下简称健康上报平台网址:https://jksb.hneao.cn/stu/)填报本人的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结果。请考生诚信填报,并对此负责,考点将按照考生本人填报的抗原检测结果或核酸检测结果安排不同考场。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安排在常规考场考试;结果为阳性的考生,安排在核酸阳性考场考试。

二、考试时间

1.202212月24-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202212月26日,建筑类专业考试,8:30-14:30(含午餐时间,中间不休息),请考生自备午餐。

三、考场安排

1.湖南大学考点考楼设在南校区教学中楼、复临舍教学楼和综合教学楼。12月26日的建筑类专业考试设在研究生院楼D区三楼。

2.湖南大学考点的考生准考证上已注明考生参加考试的考场号、考场详细地址和座位号(具体安排见附件)

3.因我校考楼分布区域较广,考虑到考试当天的天气、交通等诸多因素,希望考生能够提前一天前来考点熟悉了解本人所在考场的位置(考场具体地址已经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考生入场

考生需按考点统一入场时间安排进入考点,并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工作,有序进行入场安全检查。考生进入考点时均需佩戴口罩(考生自备),相互间距1米左右,逐一接受体温测量。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温测量无异常后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前须摘下口罩接受身份核验和安检,无问题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进入考点时间:上午7:50,下午13:2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教学大楼和教室。

五、考场要求

1.考生要认真履行报名时本人签署的《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文明应考。

2.考生自行备好口罩,在进出考点、考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检验时,可摘下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但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为阳性的考生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用品,须关闭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注意:可使用计算器或其他特殊文具的科目以《准考证》上注明信息为准,未注明的考试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或其他特殊文具。

4.考生作答工具由全省统一配备,不得自带。在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能将作答工具带出考场(收齐放在桌上),否则以违纪处理。

考生不得携带书包、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设备,智能穿戴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每个考场都配有挂钟,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考室挂钟时间指示仅供考生参考,考室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布信号为准)。携带的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所有随身物品,请统一放在教室前门外的“小件物品放置处”,不能放在自己的座位旁或抽屉里,开考铃声响后若发现考生身边有手机、手表、包等随身物品,以作弊论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楼,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5.所有考场均配有视频监控摄像头、挂钟、手机信号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考试过程的监控录像在考试结束后将送往省教育考试院接受检查,作为考试处罚的依据。

6.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的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等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7.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考生上厕所,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

9.所有统考科目答卷实行扫描阅卷。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请考生务必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并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科目代码和科目名称等信息,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统考科目只需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一张答题卡的粘贴1张条码,两张答题卡的粘贴2张条码。“考生信息条形码”经考生本人确认后,全部由监考人员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

10.自命题考试科目要求:考试结束后,考生将本人所有考试材料(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全部装入原试卷袋,在开封处贴上密封签并骑缝签名(如果缺少试卷或答题纸,由考生本人负责)。

特别强调:开考信号发出前,不得拆启试题信封和提前作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请立即停止书写,全体起立,不得延时作答,不得偷看他人答卷书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的一律视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如通过视频回放发现有提前作答、延时作答、偷看他人答卷行为者一律以违规作弊论处。

六、注意事项

1.因考试时间较长,若考试时天气寒冷,请各位考生注意衣着保暖、考前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保持充足睡眠,坚定信心,从容应考。距离考场较远的考生应尽量提前出发,以防因堵车耽误考试。

2.为避免车辆拥堵,造成考生入场时间延误,建议考生考试当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我校。所有车辆严禁驶入我校考点设置的警戒线范围内停放在考试大楼周围以及周围主干道的车辆内一律不得留人。

3.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考点咨询电话:0731-88822856

 

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0731-88090301

湖南大学监察处:0731-8882168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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