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的要求,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面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中心复试监督小组,负责中心推免生复试工作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报考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的高校2018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有浓厚的研究兴趣,进取心强,认真刻苦的学习精神;
3.中心为全英文教学并且有高强度的修课要求,尤其欢迎有志于出国读博或国内读博的申请者;
4.道德品质良好,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中心强调数学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外语水平,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数学和英语成绩较好的免推生,经济学基础并不作为主要考察条件。符合以上条件且能够按时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者,均可申请。
三、招收方向
参照国内外经济学科发展的情况,我们中心开设以下六个对中国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应用
前景的学科方向:
1.劳动经济学(Labor Economics)
2.健康经济学(Health Economics)
3.产业组织学(Industrial Organization)
4.运输经济学(Transportation Economics)
5.发展经济学(Development Economics)
6.金融学(Finance)
其中1-5属于经济研究所方向,6属于金融研究所方向。
四、申请程序
(一)7月21日—9月24日,有意申请湖南大学的学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和报考专业。
(三)在预报名的同时,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cefms_admission@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名字+经济所/金融所):
(1)推免生报名信息表;
(2)中英文个人简历及中英文个人自述;
(3)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4)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
(5)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6)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7)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四)中心根据材料审核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将根据面试者申请情况分批而定,具体的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心网站以及发送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参加复试推免生请准备,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3份复印件)参加复试,中心审核原件及复印件:
(1)中英文个人简历及中英文个人自述;
(2)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3)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
(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6)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六)复试后经中心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心网站(http://cefms.hnu.edu.cn/)进行公示。
考生要认真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考核要求
(一)中心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总分14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方面的考核,其中:
① 20分用于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的能力;
② 5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此栏分数由评审专家委员会第一轮
材料审核得分决定,面试组教授不参与此项评分;
③ 60分用于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
a.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b.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④ 10分用于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
a.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
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c.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六、录取指标
根据生源素质情况进行录取工作,具体指标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后确定。
七、体检
推免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请参照学校研究生院研招网上的体检安排。
八、录取
1、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中心不予录取。
2、中心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3、申请人不得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更改拟录取的专业和研究方向。
4、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5、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费和研究生奖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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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并与现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获得一等奖学业奖学金,具体奖学金等级以学院的评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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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事项
1.“湖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hnu.edu.cn/)和中心网站(http://cefms.hnu.edu.cn/)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2.如需咨询推免相关事宜,可发送邮件至相关邮箱,或拨打招生电话进行咨询:0731-8868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