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或免初试等政策。现将相关政策和证明材料提交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证明材料提交要求】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申报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5年3月1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为:考生编号-姓名-加分申请。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项目合同及考核合格相关材料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证明材料提交要求】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申报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5年3月1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为:考生编号-姓名-退役加分申请。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往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
③《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证明材料提交要求】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申报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2025年3月1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为:考生编号-姓名-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③工作单位在职证明(需明确单位所在地、考生身份、考生入职时间、是否同意报考、目前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及毕业后定向就业意向等)
④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政策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证明材料提交要求】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5年3月1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免初试申请。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立功相关证明材料
③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往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
学校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有关部门审核结论,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