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硕士招生 >> 正文

金融与统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3-1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原则,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管理

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和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招生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同时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学院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监督。复试监督小组电话:0731--88684805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线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8年招生计划数为83人(含推免生53人), 其中:(1)应用经济学专业69人,已保研数45人,本次实际拟招24人。 (2)统计学专业14人,已保研数8人,本次实际拟招6人。

本次复试分数线在学校已划定公布的经济学学科分数线(总分335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55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90分)基础上,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学院对应用经济学专业复试分数线划定为:总分345分,单科按学校分数线执行;学院划定统计学专业复试分数线为:355分,单科按学校分数线执行。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18年招生计划数为265人,其中:(1)金融硕士招生计划数179人,已保研数66人,本次实际拟招113人 (含双证非全日制50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5人(指标单列,);(2)保险硕士招生计划数58人,已保研数16人,本次实际拟招42人(含双证非全日制30人);(3)应用统计硕士招生计划数28人,已保研数12人,本次实际拟招16人。

本次学校划定公布的金融硕士(含双证非全日制)分数线为35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5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90分;应用统计硕士分数线为36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55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85分:学校划定公布的保险硕士(含双证非全日制)分数线总分35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55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90分。

考虑到我院专业学位考生的实际情况,学院不另行划线,按照学校划定的分数线进行复试,即金融硕士复试分数线350分,保险硕士复试分数线350分,应用统计硕士复试分数线360分。

教育部2016年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根据该文件以及学校的要求,我院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保险硕士双证非全日制的学院划线必须与全日制金融硕士、全日制保险硕士学院线相同,即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保险硕士(双证非全日制)学院复试分数线按学校划定的分数350分,单科按学校分数线执行。(友情提醒: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请考生先查阅教育部文件,还可咨询研究生院、学院研究生中心有关老师)

(二)复试调剂

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保险硕士(双证非全日制)考生达到学校及学院复试分数线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拟接收调剂生。拟参加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本人原报考专业类别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调剂规则: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原报考专业的复试。2.复试结束后如果申请调剂的人数超过调剂计划指标,将按照以下原则优先接受调剂:初试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优先调剂(金融硕士调剂到金融硕士非全日制,保险硕士调剂到保险硕士非全日制);再接受初试考试科目相近的考生调剂(金融硕士调剂到保险硕士非全日制,应用经济学调剂到金融硕士非全日制、保险硕士非全日制,统计学及应用统计硕士调剂到金融硕士非全日制、保险硕士非全日制)3.如果调剂计划指标有剩余,考生可申请二次调剂,按照初试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优先的原则接受二次调剂;再接受初试考试科目相近的考生调剂,按照总分(初试+复试成绩)排序。

复试结束后,申请院内调剂的考生,请参照《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对校内调剂的有关规定,到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办公楼一楼109填交书面申请和协议书。经学院审查后按照总分(初试+复试成绩)排序,初步拟定调剂考生名单。

校内调剂后招生计划指标还有剩余,将接受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校外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英语听力20分,专业综合面试120分。专业面试时,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10分用于英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2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6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5分);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15分);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5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5分)。3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考生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10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10分);考生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10分)。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听力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由学院负责实施。

(四)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总分情况(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总分排名相同,则学术型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专业课、数学、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定顺序,专业学位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专业、经济学联考综合能力、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列。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满分140分)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经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之后,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复试事项

(一)复试流程

考生复核复试科目→学院资格审查→复试笔试→ 专业综合面试→学院拟录取公示→学校正式录取公示。面试前采取动态随机抽取名单确定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和组次,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二)科目申报

根据《关于做好湖南大学201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在3月15日前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科目的申报。考生的研究方向必须按照初试报名时确定的方向,考生只能参加相应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不得自行更改研究方向。因故未能准确申报复试科目影响复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 23日上午10点至下午5 点,地点在湖南学大北校区金融与统计学院办公楼一楼109 。 3月 24日晚上7 点30分复试考生在湖南大学北校区二教学楼进行英语听力测试,考生必须7点进场。复试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为3月24日下午。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为3月25日上午8点开始至晚上10点,地点在湖南大学(北校区)二教,动态随机分组且全程录像。具体工作安排将在复试时现场公布。

四、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将组织部分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参与学院复试监督工作。在复试考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遴选部分复试考生为观察员,原则上不影响其正常复试。

2、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学业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通过复试录取后的考生,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将另行公布。另外,学院为优秀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申请的机会。

六、本办法的解释说明权

本办法的解释说明权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金融与统计学院

2018年3月12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