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且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1)3月14日前,拟接收调剂的学院制定公布调剂复试录取方案,根据一定比例控制接收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范围。
(2)考生在本学院内申请调剂复试的,3月15日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
考生跨学院申请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3月15日前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进入)申请,在系统中只需填写考生编号、姓名、证件号码、调剂学院、调剂专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推荐给接收调剂的学院参加复试。考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一旦申请调剂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但未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直接申请参加其他专业的调剂复试。
(5)3月28日,拟接收调剂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调剂方案组织复试后,根据招生计划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公示。
(6)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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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085201](非全日制)、车辆工程[085234](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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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085207](非全日制)、控制工程[085210](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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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0253](非全日制)、国际商务[0254](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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