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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3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对于选择湖南大学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4303)的考生,通知事项如下:

一、时间

2016119—12日。每天 820—11301400—1700

二、地点:湖南大学南校区逸夫楼北栋一楼大厅。

三、报名流程

1、验证照相:已经网报并缴费的考生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身份证和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进行验证照相。

一楼大厅分三个组,每组均可完成验证照相手续。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满2年、本科结业生)必须符合报考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

2、交表:照相后领取现场打印出的报名信息表,核对签名并交表。交表后领取报名确认单,报名确认单是考生完成报名手续的凭据。(如果考生自行将报名信息简表带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现场确认时无法进行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报名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遗失,考生须持所在高校教务处盖章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2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考生应持毕业证明书,否则不予报名。

3、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籍:不能报考;或通过所在学校在教育部学籍网站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4、在2017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学籍学历信息提示无法核验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供的,考生必须在1129日前向报考的招生单位提供,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补报名

因湖南大学报考点的考场容纳量已经饱和,尚未进行网报的考生、已经网报但是未缴费的考生均不能在湖南大学报考点办理补报名。

六、报考费收据

需要报考费收据的考生请在完成报名后持报名确认单到逸夫楼北栋205室进行登记,待研招办统一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收据后,考生再到研招办领取。

七、资格自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前需进行资格自审,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八、准考证下载时间和初试时间

1.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1215-12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61224日至26(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26日进行)

九、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也不在异地办学。我校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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