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质量,吸引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者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鼓励学生潜心学习与科学研究,经学校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招生导师、学科专业:2014年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所列的招生导师及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所招收博士生占导师2014年博士生招生名额。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211高校或所在高校所学专业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或理工类专业的往届硕士研究生(2011年7月1日以后取得硕士学历及学位的);近三年已取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2011年7月1日以后取得硕士学位的且学历、学位证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所报专业应与硕士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学位应是学术学位;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往届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三、申请材料(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其中材料1-8装订成册)
(一)湖南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二)应届硕士生:研究生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教务处的成绩公章);
(四)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六)硕士就读期间指导教师和报考导师的推荐书(导师签名并密封);
(九)应届硕士生: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和目录;往届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申请人必须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招生资格审核制,并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交纳报名费、打印报名表、寄(送)报名材料和-招生资格审核制-申请材料到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20日
网址:点击进入
2、学院博士生资格审核制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者直接参加综合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但符合博士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可参加2014年3月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普通招考入学考试。
3、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在综合考核前须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复审,提交申请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作伪,将取消资格。
4、拟录取考生请在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5、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经调取档案后,录取为2014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410082 电话:0731-8882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