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研究生证补办工作将于2018年12月24日开始:
1、请遗失研究生证的同学及时在国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启事,将报纸原件和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上交各学院登记补办;
2、损坏研究生证的同学请携带研究生证和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至学院登记补办,如被损坏研究生证已丢失,按遗失研究生证情况处理。
研究生秘书审核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汇总表有更新,请下载),并加盖公章,将汇总表、报纸和照片于2019年1月9日至1月10日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补证事宜,培养办公室不受理研究生个人申请补办研究生证。
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以后不再补办火车票优惠卡(少量多出的火车票优惠卡已按比例分发到学院)。
培养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