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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使用离校管理系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一、离校管理系统启用时间

学位评定会后一周内

二、操作流程

第一步:开通个人门户

登陆个人信息门户:https://pt.hnu.edu.cn/zfca/login?service=http%3A%2F%2Fpt.hnu.edu.cn%2Fportal.do进行注册。

第二步:登陆离校系统

在浏览器输入离校系统域名:http://lxxt.hnu.cn,进入学生离校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与个人信息门户一致)。

第三步:填写个人信息

请毕业生在查看个人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前确认个人信息,若信息有误,请马上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

第四步:查看离校信息

填写个人信息后,毕业生即可查看个人离校信息。若项目审核状态显示为“通过”,表示学生不需再办理该手续;若状态显示为“不通过”,表示学生需按照项目的提示信息到相应部门办理手续,手续通过后会自动标记为“通过”;若状态显示为“未审核”,表示该项对应的部门还未进行审核,待部门审核后再查看该状态。

三、根据查看的离校信息决定要进行以下的哪些手续

归还学院公物资料(学院)、办理退宿手续(园区服务中心)、清理学费和住宿费(计划财务处)、归还图书(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图书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手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以上手续在上班时间都可以办理,不一定要等到离校系统开通。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等离校系统开启的时候相关部门自然会将你的该项离校信息审核为“通过”。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毕业生提前办理相关离校手续,以便缩短各部门审核处理时间,确保学生按时离校。

2.我校学位评定会议召开后,获得毕业离校资格的住校研究生须到所在住宿楼栋宿管员处申请验房,并登记住校起止时间。

3.所有应期毕业研究生生只能通过离校系统办理离校手续;往期毕业研究生(2013年6月份前获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继续使用纸质版“离校单”办理离校手续;

4.毕业研究生在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本人领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刷身份证”领取研究生学位证书。

5.代领学位证要必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刷卡用)和由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必须注明代领人姓名、性别和联系电话),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验)及复印件(收)。一人同时代领多人学位证可只提交一份复印件。并在《学位证书发放登记册》上签署代领人姓名,方可领取证书。

6.系统使用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学工部申斌老师(0731-88821350)。

毕业证书由培养办何东明老师(88821813)制作,毕业证书领取在各自学院。硕士学位材料由各个学部处理完毕后将送静园打印社(85860402)进行归档处理,博士学位材料会后将立即送静园打印社进行归档处理,处理完毕后将送湖南大学档案馆存档(88821537;88822230)。学生想复印学位材料里面的任何东西请拨打以上电话联系。学位办不存在任何学生档案。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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