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新性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湖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湖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上在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具有创新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研究成果应有突破性,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际或国内本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3.符合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研究成果有独到的新见解,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实际应用前景;
3.符合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要求
1.学位论文应注重本身质量内涵,论文评阅获得同行专家较高评价及答辩委员会高度认可,各项指标及综合评价原则上应为优秀;
2.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评者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论文、论著、专利等创新性成果,或获得国内外同行专家高度评价或较高等级奖励的,在评选时可予优先考虑;
3.相关成果必须是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在学习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以内以湖南大学为第一单位(作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作者为第二作者且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评选时间范围内博士学位授予总数的10%,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评选时间范围内硕士学位授予总数的3%,测算指标含小数点的部分均向上取整。
各学院评选名单必须严格控制在名额内,并按照评选结果对名单进行优先级排序,湖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将在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产生。
四、评选程序
(一)作者申请。参评学位论文由作者自愿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由培养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向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二)评选过程。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测算指标和评选标准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出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优秀学位论文名单报研究生院;
(三)证书发放。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后公布,并发放证书。
五、材料报送
1.学位论文电子档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博士纸质档论文为两份),内容需与存档原文一致,且原创性声明页带有学生及导师的亲笔签名;
2.湖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报名表(附件1)和湖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需学院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湖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基本情况)(附件3)、湖南大学优秀学术学位硕士论文汇总表(基本情况)(附件4)、湖南大学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汇总表(基本情况)(附件5),电子档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需学院相关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湖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相关成果)》(附件6),电子档一份;
5.湖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附件材料(附件7)为所列成果的附件证明材料,总数不得超过5项,电子档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含电子版)请于12月1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邮箱xueweiban@hnu.edu.cn。
附件:
1.湖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报名表
2.湖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报名表
3.湖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基本情况)
4.湖南大学优秀学术学位硕士论文汇总表(基本情况)
5.湖南大学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汇总表(基本情况)
6.湖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相关成果)
7.湖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附件材料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