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4〕133号)及《关于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和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不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此次申报的立项不资助项目均为一般项目,学校可推荐申报限额44项。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申报,学院需承诺安排项目资助经费(每个项目均须提交资助经费承诺函)。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已经申请省创新项目立项的博士生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支持。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鼓励学院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3.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参与成员的可最多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4.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主持人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按照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完成项目并提交结项材料。
二、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导师和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推荐、湖南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人填写《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由指导教师就项目研究目标、内容、创新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预计创新成果等签署意见并签订承诺,连同附件材料胶皮封装(一式一份),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2月19日前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推荐
学院审查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推荐项目(学院可推荐名额见附件1),根据项目研究计划,确定项目资助经费,出具项目资助经费承诺函(见附件4),同时填写《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按照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排序),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汇总表、资助经费承诺函)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hnu.edu.cn。
(三)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四)推荐报送及审核确认
学校向湖南省教育厅报送推荐材料。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项目并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按照《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各学院要积极组织省创新项目的申报,加强平台和经费支持保障,跟进项目管理,推动各项目按进度开展。
附件:
1.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3.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4.资助经费承诺函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