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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第二批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更好服务国家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湖南省教育厅开展2023年第二批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 年第二批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23329号,见附件1)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条件

1.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2.基地分为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与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两类。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基地的牵头学科应优先基础学科、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一流培育学科;

3.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为研究生培养高校,共建单位应是省内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共建单位不得是普通本科高校或高职院校,也不得是本校直属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基地须设在与高校合作的共建单位;

4.如共建单位在外省的,经教育厅同意立项后还须向共建单位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合作双方至少已有2 年(含)以上实质性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与三高四新密切相关的科研、产业机构联合申报;

6.基地应具备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及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

7.合作双方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8.基地应聚焦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急需,通过优化基地生源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及评价机制等措施,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二、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列入湖南省教育厅2024年工作计划,我校限额申报数为10项,其中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为3项,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为7项。

三、申报材料

1.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2);

2.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

3.基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

采取自愿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审核推荐等方式确定。

1.20231116日前,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和推荐次序,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hnu.edu.cn

2.20231117日前,学校确定我校推荐项目名单;

3.20231120日前,学校向湖南省教育厅报送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老师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楼D406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联系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附件:

1.《关于申报2023 年第二批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23329号)

2.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

3.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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