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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3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及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学位授予质量。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二)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三)申请项目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四)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五)学位授予单位推荐的教改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机关行政人员不计算为一线教师。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尚未结项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项报告书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等。

三、研究类型、范围及期限

(一)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

1.重点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为解决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以求在解决事关教学和管理全局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一般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针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以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立项范围

可以参考《202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以自行选题。鼓励支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探索方面的课题申报。优先支持高校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开展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题研究,积极支持学位授予单位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就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尤其是工程类研究生培养开展课题研究;鼓励跨学位授予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的项目须是围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等开展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

(三)项目研究期限

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但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

四、申报程序和项目数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学校评选、限额推荐、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方式确定。学校在分配的限额内自主确定申报数量,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数包含在整体限额内。我校限额为38项,其中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数不低于9项。其中,重点研究项目按申报限额的20%推荐。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审核确认立项后,一并发文公布,纳入统一管理。

1.申请者须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2.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2022年11月1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审议通过,并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正式行文公布。

4.持续支持有较佳研究潜力的项目。省教育厅将从立项的项目中遴选10项左右立意新颖、贴近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基础好、研究成效明显、预计产出较大成果的项目,连续4年予以立项支持。被列入持续支持的项目,既可以相同研究课题予以立项,又可以该项目下设的子项目予以立项,且无须重复提交申报材料,但每年须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报告。

五、其他事项

2019年立项的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于本次申请结项,结项材料与本次申报材料一并提交,逾期未结项的将发文取消立项,并相应扣减有关单位第二年申报指标。

往年立项的教改项目如有需要结项的,须与本次申报材料一并提交,逾期本年度将不再受理结题事宜。

结项要求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静仪、何东明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楼D栋406)

联系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附件:

1.202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5.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及成果鉴定书

6.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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