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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增强实践能力的重要保障。为统筹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根据《湖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级基本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8级基本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往届未通过考核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组织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要求参照《湖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结合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特点确定考核方式。

各学院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进行考核,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并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考核成绩。

三、日程安排

1.2021430日前,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专业实践情况,研究生导师审核考核登记表;

2.2021515日前,各学院组织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考核小组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专业实践考核成绩。

四、其他事项

1.专业实践考核不合格者须延长学习期限,延长专业实践时间或重新进行专业实践,直至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专业实践考核两次不合格者按肄业处理。

2.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做好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调研报告等材料存档。

 

联系人:颜老师

地址:研究生院楼D406

联系电话:0731-88821813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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