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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湖南省教育厅2019年继续实施“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研究计划。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和《关于申报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9〕112号)(附件2)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和引导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课题,产出更多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全面提高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面向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根据《管理办法》,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博士生,且每位博士生在读期间只能申报一项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支持。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参与成员的可最多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4.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且原则上要求必须在研时间满一年以上才能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按照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完成项目并结题。

(三)申报数量和资助标准

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标准3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标准1万元/项。我校拟向省教育厅推荐8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8项),每个学院可推荐的申报数量见附件3。项目负责人校内申报类型均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需通过学校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三、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初审推荐、湖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认的方式确定。

(一)2019年4月19日前,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填写《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4),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研究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学院。

(二)2019年4月23日前,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填写《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统一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含附件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及《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2019年4月2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推荐的一般项目名单和重点项目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因省里申报的时间推迟了,学校将在五月上旬公布评审结果)

(四)2019年4月26日前,研究生院向湖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报送材料。

(五)湖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定立项资助项目。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罗鹏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楼D栋403)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邮箱:pengluo@hnu.edu.cn

 

附件:

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

2.关于申报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9〕112号)

3. 2019年各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 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5. 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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