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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关于推荐湖南省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6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推荐湖南省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的通知》(湘学位办 201825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建9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法律、新闻与传播、工程、会计、工商管理、农林、艺术、临床医学)。请相关学院根据委员遴选条件,研究提出各教指委委员人选的推荐名单。具体通知如下:


一、委员遴选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一般应为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系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或相关领域专家,并具有指导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经历。

3.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愿意并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教指委的相关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委员遴选方式与要求

1.每个教指委委员人选我校均可推荐1名(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按照调整后的类别推荐);同时,可推荐行业(主要从有关省直厅局等实务部门中推荐)专家学者12名。

2.每个专业教指委设成员9-11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设立秘书处负责本教指委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主任委员所在高校。

3.高校可自荐为专业教指委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单位,自荐为主任委员单位的要承诺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牵头落实好省学位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安排,自荐为副主任委员单位的要配合主任委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自荐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单位的原则上应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且获得相关专业学位授权点3年以上。


三、委员推荐流程

1201913日前,学院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汇总表中明确注明是否自荐为专业教指委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单位。

22019118日前,研究生院确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并报送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东明 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D403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1226


附件:

1、关于推荐湖南省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的通知(湘学位办 2018 25号)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

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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