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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研究生参加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与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签订的《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为进一步推进双方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应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函请,请各有关学院做好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项目主要面向我校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申报,同时也欢迎在读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请相关学院做好项目宣传,积极组织学生报名。

培养(实践)项目系征集东莞市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200多家企业,共360多个项目、1100多名研究生需求,并为研究生赴莞联合培养(实践)提供丰富的项目资源保障。具体项目岗位需求网站:http://dgyjs.dgstb.gov.cn/ProjectIndex.aspx

东莞市出台了一系列补助政策,对赴莞培养(实践)3个月以上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助;报销一次往返东莞与高校交通费用;提供免费住宿;实践企业为研究生购买二十万额度的培养(实践)期间人身意外保险等待遇。


二、项目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流程

1、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登陆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门户网站信息管理系统(http://dgyjs.dgstb.gov.cn,以下简称系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说明(研究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2、研究生个人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在系统中根据自身情况报名企业需求项目,经企业、研究生双方沟通协商,并征得校内导师同意后,确定实践时间等事宜。

3、企业录取(同意实践)后,研究生通过系统打印报名表、四方协议,并将报名表(一式三份)、四方协议(一式四份)交所在学院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4、研究生根据系统信息反馈的报到日期赴莞实践,报到时需携带:报名表(一式三份)、四方协议(一式四份)、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研究生完成系统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后,研究生院定期审核信息。研究生在系统信息审核通过后,及时开展后续流程。系统中上传的“身份证”扫描件上,须有导师签字同意报名、学院盖章认可,否则研究生院审核不予通过。

2、研究生须在校内导师指导下,根据自身专业及研究方向,结合学位论文要求,选择合适的实践项目。项目申请材料经校内导师签字同意后,由所在学院办理后续签字盖章手续。

3、研究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发送“研究生操作”关键字,根据回复链接进行操作。


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D406A

交流QQ群:937190369

(二)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网站地址:http://dgyjs.dgstb.gov.cn

微信公众号:

 

研究生院  

20181220


附件:

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函请贵校组织研究生报名来莞培养(实践)的函

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介绍PPT

3、系统操作说明(研究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