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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管理及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字〔201416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现就2015级、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动态管理和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工作时间: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学院制定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并公示

1026

各学院

2

学院开展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1026-111

研究生院学工部

3

学院完成评审工作,公示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111

各学院

4

学院公示完成并上报评审材料

118

各学院

5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获奖名单,公示(2个工作日)

1112

研究生院学工部

二、名额分配

2018级、2017级、2016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别见附件1-3

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规定的学制年限发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如下: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教育部文件、学校文件和《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6)制定本院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动态管理办法并公示3天,执行对2016级和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动态管理。

五、学院在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束后须将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和等级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将本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和等级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各学院在完成2016级、2017级和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后,将本院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2017-2018学年)(附件4)通过OA系统报送研究生院张春怡老师(联系电话:88821224)。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2017-2018学年)》

5《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字〔201416号)

6、《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181024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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