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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8年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为加强研究生学科竞赛资助管理,进一步鼓励我校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培养团队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优先资助A类赛事;对于B类赛事,学校将根据经费情况、赛事级别、影响力、历届成绩等因素,决定是否进行资助。

1.A类赛事: 教育部学位中心面向全国在校研究生开展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重点资助以下赛事:

(1)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

(2)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

(3)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

(4)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5)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

(6)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

(7)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

2.B类赛事: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全国性高水平学科竞赛,且未受到其他项目资助的、历届取得成绩较好的竞赛,B类赛事不超过3个。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与优势,申报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资助名额原则上每个学院不超过1项。

2.以团队为基础,依托学院,承办学院作为组织单位,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健全的组织机构,做好面向全校研究生的宣传、报名、选拔、培训等工作;组成竞赛指导教师团队负责实施。

3.不同级别的同一系列竞赛按一个项目进行申报。

4.各学院应支持研究生学科竞赛,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给予配套资助。学校将优先资助学院给予配套资金或政策的学科竞赛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资助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所在学院对申报团队、竞赛方案及经费预算等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填写《XX学院学科竞赛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至pengluo@hnu.edu.cn。

3.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金额。

四、评审及资助

1.经评审确定为2018年研究生学科竞赛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承办学院年度经费资助、学院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加分;根据《湖南大学教学奖励办法》给予获奖指导老师奖励;给予获奖研究生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研究生实践认定以及奖金激励。

2.资助经费可用于与竞赛有关的会议费、仪器设备费、图书文献/数据库等费用、出版/印刷、差旅费、培训费和其他必须的开支。费用报销按照学校计划财务处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立项项目应保证在2018年赛事中组织报名参加竞赛并取得预期成绩,研究生院将加强对项目的检查与指导,对项目建设开展不力的项目,将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直至撤销该项目。

2.承办学院须在竞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研究生院提交竞赛工作总结材料(附件3),未按时提交总结报告的单位将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附件:1.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资助申报书

      2.XX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申报汇总表

      3.学科竞赛工作总结

      4.湖南大学教学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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