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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博士生参加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2017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7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博士生参加2017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7]60号)的要求,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 “‘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以下简称博士团)工作。

   2017年计划在山东德州经开区、蓬莱,江苏泰州,广东惠州、东莞、佛山南海区,广西百色等7个地区组建“博士团”地方分团。利用暑期时间,选派博士生赴企业一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服务企业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调研企业技术需求、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举办技术讲座培训、协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攻关、协助企业引进技术人才、架设校企合作桥梁等。重点培养高校博士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助力企业发展,促进校企合作。

  请各博士培养单位参照博士团 2017年工作方案(附件1)和2017年企业需求(附件2),认真组织开展在校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经审核汇总后,于6月13日前,将学院推荐博士生汇总表(附件5)和博士生的报名资料(附件4)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培养办李丽红老师办公自动化。

  最终接收及派遣事宜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博士生双向选择后另行下发组团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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