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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研究生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研究生证遗失或损毁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补办。为了保证补办工作的严肃性,今后凡需补办研究生证的必须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刊登遗失(损毁)作废启事后,方可补办。本学期研究生证补办工作将于元月5日开始,请遗失或损毁研究生证的同学及时刊登遗失(损毁)作废启事,拿报纸原件到各学院登记报名(只填写汇总表,学生不单独填表),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后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元月5日至2016年元月15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补证事宜。

培养办公室不受理研究生个人申请补办研究生证。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年元月4日

研究生证申请补发汇总表

学院:

姓 名

学 号

原因∕遗失启事刊登报刊名称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意见

研究生秘书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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