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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省创新项目”)申报与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往年已经申请省创新项目立项的博士生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支持。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参与成员的可最多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4.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主持人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完成结项。

二、申报类别、数量

各学院可推荐申报数量分配及校企联合项目申报数量要求见附件1,各学院可多报5项作为候补项目。对于立项不资助项目,学院需承诺安排项目资助经费,出具项目资助经费承诺函(见附件2)。

省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优先支持研究生申报校企联合科研创新项目,鼓励学院依托服务支撑湖南省现代产业体系的行业企业,提出具体研究项目,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支持“人工智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原则上设有省级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科技小院的学院要主动对接合作单位 设立科研创新项目,积极支持进入培养基地参与科研实践的研究生申报省级项目。

三、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推荐、湖南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人填写《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3),由指导教师就项目研究目标、内容、创新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预计创新成果等签署意见并签订承诺,连同附件材料胶皮封装(一式一份),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7日前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评审推荐

学院审查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推荐项目,填写《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按照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排序),于5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汇总表、资助经费承诺函)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hnu.edu.cn。

(三)学校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我校推荐立项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四)推荐报送及审核确认

学校向湖南省教育厅报送推荐材料。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项目并发文公布,纳入统一管理。

四、项目管理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按照《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指导教师要切实指导项目研究,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提供项目实施的科研条件,指导项目负责人完成预期目标。学院要加强平台和经费支持保障,跟进项目管理,推动各项目按进度开展,鼓励导师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五、中期检查

2025年立项的研究年限为2年的项目须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由学院和导师组织开展,项目负责人于5月7日前将《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提交学院审查。学院于5月8日前将《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签字盖章的电子扫描件)报送研究生院。

六、结题验收

(一)结题对象

2025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项目。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立项未结题的项目须在本次完成结题。2025年立项的研究年限为1年的项目原则上应全部结题。2025年立项的研究年限为2年的项目已达到预期成果要求的,本次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验收

1.结题组织。重点项目的结题验收由省教育厅组织,由学院审查结题材料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并报送省教育厅进行结题验收。一般项目的结题由研究生院组织,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报送研究生院进行结题验收。

2.结题要求。申请结题的项目研究成果应达到结题条件,取得的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标注“Post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e”或“Supported by Hunan Provincial Innovation Foundation For Postgraduate”,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需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二,第一单位为湖南大学。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按照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完成项目并结题。

3.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7),将结题报告连同研究成果(专利证书、转让合同、鉴定证书、专著、论文等)统一装订,结题材料经导师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5月7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学院。

4.学院审查评阅。学院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两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不含指导老师)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评阅,分别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专家评阅意见书》(附件8)。结题评审完成后,对结题通过的项目按照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排序,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9),于5月8日前将结题材料、评阅意见书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5.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审核结题材料,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一般项目,研究生院给予验收通过。重点项目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报省教育厅进行结题验收。

(三)其他事项

1.2024年、2025年立项项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须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10),延期不超过1年。

2.学院应认真组织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对于没有按时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指导的研究生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创新项目结题情况将影响学院下一年创新项目申报计划分配。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822824,peiyangban@hnu.edu.cn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楼D栋406)


附件:

1.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资助经费承诺函

3.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4.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5.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6.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7.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8.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专家评阅意见书

9.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10.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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