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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湖南省教育厅开展2025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229号,见附件1)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条件

(一)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二)基地分为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与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两类。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基地的牵头学科应优先基础学科、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一流培育学科。

(三)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建单位原则上应为省内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共建单位不得是普通本科高校或高职院校,也不得是本校直属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基地须设在与高校合作的共建单位。

(四)如共建单位在外省的,经湖南省教育厅同意立项后还须向共建单位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学位点的高校,不得招收研究生开展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如确需在省内进行异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另附专函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商省卫健委同意后方可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

(五)合作双方至少已有2年(含)以上实质性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高校与“三个高地”建设密切相关的科研、产业机构联合申报。

(六)基地应具备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及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

(七)合作双方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八)基地应聚焦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急需,通过优化基地生源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及评价机制等措施,着力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

(九)每个基地须有基本的运行经费保障,保证支持基地师生的交通费及入住学生的生活补贴和人身保险等,原则上每年安排立项建设基地补助经费不少于6万元。

二、申报限额

我校限额申报数为12项,其中产教融合培养基地不低于50%

三、申报材料

1.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2);

2.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

3.基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佐证材料

4.学院签字盖章的配套经费说明,需明确经费来源、项目号及具体配套经费金额,原则上每年安排配套经费不少于6万元湖南省教育厅对经费安排承诺不到位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四、申报程序

采取自愿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审核推荐等方式确定。

1.20261月13日前,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和推荐次序,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报送电子版

2.2026119日前,学校确定我校推荐项目名单;

3.2026122日前,学校向湖南省教育厅报送申报材料。

五、已建基地清理工作

请各学院对照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条件,对现有存量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及时整改,从源头规范基地建设,并将清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湖南省教育厅将对拟续建基地项目重新发文公布,并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将予以撤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老师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楼D栋406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229

2.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

3.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

4.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清理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25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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