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及《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湘科发〔2025〕8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与活力,健全研究生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机制,现决定面向校内外选聘并培育一批研究生创业导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与条件
本次选聘与培育的类型包括校外创业导师和校内创业导师两类,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热心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参与指导服务工作;
3.熟悉国家及地方创新创业政策,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4.身体健康,能胜任导师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特殊领域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
(二)校外创业导师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具有5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和创业服务经验,或创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行业产业专家;
2.连续3年以上从事创新创业教学指导的专家;
3.各类科技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服务机构的资深从业者;
4.曾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奖项者。
(三)校内创业导师条件
1.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经验,或曾指导学生开展产品迭代、技术开发及创业实践;
2.鼓励和支持导师将科研项目、技术成果与研究生创业项目相结合,推动科研技术走向市场、实现产品迭代,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二、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推荐学校已聘行业产业导师
请各学院从近五年学校聘任的行业产业导师中,联系有意向申报创业导师的行业产业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二)新聘校外创业导师
采取“自荐+推荐”方式。申报者需填写《湖南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学院。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报者的资格条件、专业匹配度及指导能力,学院审核同意后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三)培育校内创业导师
鼓励校内研究生导师担任创业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创业实践。有意向的导师可填写《湖南大学研究生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由学院审核其科研背景、技术指导能力及参与意愿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请学院于12月5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其他
(一)校外创业导师聘期一般为五年,纳入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库统一管理。聘期结束后,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进行续聘;
(二)创业导师可优先推荐参与各类人才评选、培训、考察等活动;学校可为校外创业导师及所在企业提供宣传展示、人才招聘、校企合作等支持服务。
四、联系方式
创业导师的申请时限、申请流程及相关填报细节,请联系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创业导师申请材料请提交给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可参考:http://gra.hnu.edu.cn/info/1075/8219.htm
附件:
1.湖南大学研究生创业导师申请表
2.湖南大学研究生创业导师汇总表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