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22〕10号,见附件1),现开展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校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担任我校研究生导师5年及以上,且至少指导过2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到2022年8月31日)的研究生导师。担任校领导职务的导师不纳入推荐范围(截至2022年8月31日)。
二、推荐名额
奖励基金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每年奖励20名左右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我校可推荐1人。根据工作安排,校内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遴选标准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坚持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教学科研创新为核心能力,在面向基础学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为研究生人才培养做出过卓越贡献的青年导师。
四、工作流程
1.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导向明确、程序公正、创新引领、关注青年、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导师,填写《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推荐表》(附件2),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2022年9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hnu.edu.cn,纸质版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校评审和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最终推荐人选报送教师基金会。
联系人:王晗婷 0731-88821813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22〕10号)
2.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