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保障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定于第10-12周组织开展期中研究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课程教学秩序、课程授课质量、教学管理规范、学生出勤情况等)。
2.第9周及以前结课的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及组织。
3.学籍预警、学业帮扶落实情况,提高毕业率工作举措。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学院自行检查各项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2.学校抽查。学校将以教学检查、会议调研、材料抽查等形式开展检查。
三、工作要求
1.教学检查是学校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定并组织全面、深入的检查工作,学院领导应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指导教学工作,全面了解本学院研究生教学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请各学院将教学检查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纸质签字公章版和电子版),于5月2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学校不定期向学院反馈抽查情况,督促学院做好教学保障工作。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