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课堂育人主渠道作用,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列入所有研究生的必修课程,由各学科专业结合实际自主开设。为做好2020级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通识课开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目标
《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是加强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课程建设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发掘学科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资源,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贯穿课程教学全过程,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课程建设要通过科研方法和专业思维的训练,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引导研究生树立远大的学术理想和职业目标。
二、课程内容模块
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及教育特色,课程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学术规范与职业伦理教育、学术写作训练、心理健康与安全教育、职业发展规划教育等。课程1学分,不低于16个课时。
理想信念教育要充分结合校史院情,深入挖掘书院文化、湖湘文化、革命文化三大资源宝库,推动“四史”学习教育,帮助研究生深刻认识肩负的时代使命和责任担当,切实增强研究生的价值认同和家国情怀。
学术规范与职业伦理教育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生动讲解科研诚信、学术道德、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等概念,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职业精神,激励研究生做科研成果的创新者、良好学习风尚的引领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
学术写作训练要结合学位论文标规范,系统讲解论文选题、写作规范、论文发表等具体要求,帮助研究生提高学位论文、学术论文、案例报告的写作水平。
心理健康与安全教育要紧贴学生实际需求,深入开展环境适应、人际沟通、师生交流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控、实验室安全、校外实践的宣传教育。
职业发展规划要结合高水平讲座报告,广泛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产业行业专家来校讲学,讲述学术前沿与行业热点,引导研究生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学术理想和职业理想。
三、课程实施方式
各学院要精心谋划、合理安排,明确课程具体负责人,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亲自参与,充分调动校内外资源,优化创新内容形式,线上线下灵活组织,切实将课程教学覆盖到每一名研究生。2021年1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2020级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的开设和考核,并将课程开设情况报告(学院签章)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