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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课程考试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的课程考试安排在 630日(第十九周周日)。南北校区相关考场当日闭楼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课程考试安排(南校区)

 

序号

时间

课程名称(代码)

开课院所

任课教师

考试人数

考试地点

备注

1

630 日(周日)上午800-100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1600001M

马院

丁军强等

218

南校区

研究生院楼

2

 

630 日(周日)上午1015-1215

 

自然辩证法概论(1600002M

马院

欧庭高等

243

南校区

研究生院楼

3

630日(周日)下午200-400

基础英语(1600004M

外院

廖冀湘等

453

南校区

研究生院楼

4

630日(周日)下午415-615

工程伦理

马院

刘红玉等

527

南校区

研究生院楼

5

630日(周日)下午700-900

工程数学

数学

潘小平等

522

南校区

研究生院楼

1

630日(周日)上午800-100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1600001M

马院

曾广波等

473

北校区

梯教

2

630日(周日)上午1015-1215

自然辩证法概论(1600002M

马院

曾广波

105

北校区

梯教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600003M

马院

曾广波

176

北校区

梯教

3

630日(周日)下午200-400

基础英语(1600004M

外院

陶明星等

192

北校区

梯教

 

注意:

具体考场安排,请在620以后查看本通知附件。

特别提醒:由于考场之间间隔时间短,上午参加2场考试的同学尤其应注意考场校区、考室和座位号信息。如有跨校区考试的情况,请及早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调整考场。

二、注意事项:

1表内全部课程均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的形式是采取开卷或是闭卷由学院和任课老师确定,但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教室进行;

2请学院督促任课老师在第8周将考试卷AB两套(其中一套为补考卷)交培养办;

3、申请补考、申请缓考、以及之前提交了缓考申请并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请于615前提交申请(下载地址http://gra.hnu.edu.cn/info/1258/3579.htm)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楼D403),逾期不予安排。

4、考试时请携带研究生证/校园卡/身份证参加考试,以备监考老师核查;无证件者均不准参加考试。若考生坚持继续考试,成绩无效,记0分。

5、因未及时在网上选课导致未安排考场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考试。不能参加考试者,责任自负。

6、考试开始前20分钟,考生应将手机关闭放入包内,按监考老师的要求将包或手机集中存放在某处。不允许考生将手机放在桌面上(桌子里)。若发现考生桌面上(桌子里)有手机或考生从别处拿出手机,不管是否开机或接打,一经发现均按违纪论处。

7、所有答案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三、考试纪律

考生应严格遵守《湖南大学考场规则》(见附件),违纪者按照《湖南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见附件),报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进行严肃处理。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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